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仲裁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烟台仲裁力量,推动仲裁服务精准对接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需求,打造更加专业、高效、温暖的仲裁法律服务,全力护航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烟必行”一流营商环境品牌,本会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组建“和融仲裁行”法律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范围及任期
本次招募人员应当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主动推广宣传仲裁制度,热爱仲裁事业,愿意投入时间和精力于仲裁工作,自愿遵守本会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
法律服务团成员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履职台账,定期评估服务成效。
二、招募条件
(一)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勤勉高效,无违法违纪以及违反职业道德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律师工作满3年的(不含实习期);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三)专业能力与资源力量要求:
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业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或法治实践支撑条件,能够胜任仲裁宣讲、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合同审查、项目对接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
1.在链主企业、国企平台、上市公司或专精特新等企业担任法务总监、合规负责人或相当等级职务,具有丰富企业法务工作经验;
2.担任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的常年或专项顾问律师满3年,具备较广泛的企业服务网络,能独立提供仲裁条款嵌入、合规审查等“法治体检”服务;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团队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具备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协调能力,能调度资源参与园区走访、巡回调解及带队开展仲裁志愿服务;
4.能够证明具备较强法律服务能力或行业影响力的其他情况。
(四)如属于国家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申请,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同意。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从事仲裁工作,并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三、专业领域及服务方向
法律服务团成员按合同、金融、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公司、涉外等六个类别设置专业方向,申报时请注明专业领域。成员将通过巡回调解、法治体检、政策宣讲、专题座谈等形式,重点参与以下服务工作:
(一)赋能园区:深入重点园区开展巡回调解,就地化解物业租赁、买卖合同等高频纠纷。
(二)助企发展:为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合同风险排查及仲裁条款指导。
(三)联动商会:依托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推动仲裁服务延伸至各类商会组织,重点对接行业商协会,精准化解合同履行、物流争议等纠纷。
(四)国资护航:聚焦国有企业,深化仲裁服务从宣讲向实质化解延伸,指导运用仲裁防范合同及合规风险
(五)协同协会:将仲裁服务嵌入行业自律与合规建设,推动仲裁条款纳入行业标准合同文本。
四、考核与激励
法律服务团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机制,建立履职台账,定期考核评估服务成效。
对服务表现突出者,将优先推荐参与本会组织的重大仲裁活动、专业培训及对外交流;优先选聘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评优评先、宣传推介中予以重点倾斜。
五、报名须知
申请人员需在2026年5月25日前将《法律服务团成员申请信息表》(附件1)申请登记表一份发送至邮箱(ytzc2026@163.com)。
申请人员同时还需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电子照片;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和获奖证书的电子台账。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本会将严格保密。
六、招募程序
(一)接受报名。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对申请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烟台仲裁委员会章程和本公告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信誉、能力考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从操守、品德、信誉、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必要的考查,严把人员入口关。
(四)公示。向社会公示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并发放证书。
七、联系方式
烟台仲裁委员会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置地广场烟台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王建昕
联系电话:0535-6251652
附件:法律服务团成员申请登记表.doc
烟台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