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季度仲裁员履职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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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一季度,广大仲裁员紧紧围绕烟台仲裁重点工作任务和发展要求,全力推进案件流程,专注实体问题研究,着力促成调解和解,积极宣传推广仲裁,扎实推进烟台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仲裁案件办理情


结案数量较多的仲裁员主要有:付磊、郭淑芝、隋文华、郭学文、乔秀良、周玉青。

调解质效较高的仲裁员主要有:武善学、朱永浩、郭淑芝、孙海鹰、付磊、隋文华、杨雪美、王成荣、李竟。

办案效率较高的仲裁员主要有:郭淑芝、郭学文、乔秀良、王永健、徐功成、王兰兰。

文书制作规范、说理性强的仲裁员主要有:刘光锐、李强、隋文华、孙海鹰。


二、仲裁活动参加情况


在“春风十里 芳华如你”三八妇女节花艺活动中,仲裁员姚少玲、杨雪美、王靖喆、梁怡怀热情,用心参与,大家愉快交流,亲切互动,展现了烟仲巾帼团队的卓越风采,增强了烟仲大家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在仲裁业务学习和研讨中,仲裁员周玉青、于建勋、付磊、王兰兰以各自承办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集团案件为切入点,针对是否应在同一小区内统一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是否应以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质量存在瑕疵为由,对合同约定的物业费予以调整等问题,查阅大量司法案例并进行实地调研,力求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一系列涉及众多投资人的P2P融资纠纷案件中,几个被申请人分别涉及刑事犯罪、破产终结、自然人死亡等,案情复杂,仲裁员隋文华、郭淑芝、迟业刚、李阁霞不畏辛苦,勇于担当,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共同商讨案件的推进和破解路径。

在仲裁普法宣传中,以《仲裁员说法》栏目为平台,仲裁员杨雪美结合审理案件的亲身经历和真实感受,讲述了如何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有的放矢成功调解案件;仲裁员李广武分享了自己如何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分析对比申请人的主张和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意见,并以欠缺诉的利益为依据,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类案处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有益借鉴。

在开展“六进”、服务企业、推广仲裁活动中,仲裁员王永健带队走访开发区总商会等十三家经济主体,并与某银行约定仲裁条款,进一步提升了仲裁的社会知晓和认可度,为扩大仲裁服务范围、优化案源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三、个别仲裁员履职不当情况


个别仲裁员在案件办理期间,存在与仲裁管理规范、仲裁职业要求不相符的情形:

一是个别仲裁员在开庭时间确定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提出延期开庭,影响了案件办理进程,并引发当事人不满。

二是个别仲裁员对案件审限管理和秘书的多次催办不重视,不积极推进案件或裁决书撰写时间过长,造成案件超期。

对以上两类现象和个别仲裁员提出严肃批评,不点名通报。

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仲裁员的日常行为表现是仲裁员履职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希望广大仲裁员严格遵循仲裁员办案工作规程和行为守则的有关要求,增强专业能力,深化服务意识,为烟仲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郝绍菲

统筹:王建昕

审核:王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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