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仲裁办到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开展调研

发布日期:2021-0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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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和服务保障功能,提高仲裁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贡献仲裁力量,1月19日上午,山东省司法厅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推进工作专班副组长、烟台仲裁办韩长安副主任,王悦宏副主任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走访调研。烟台开发区管委副主任、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陈军与市场监管局、工委办公室、招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接待了调研组一行。

在陈军副主任的陪同下,调研组首先观看了自贸区成立一周年宣传片。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陈军副主任介绍了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成立一年来的发展建设情况,特别是围绕打造营商环境国际化样板、知识产权保护所做的工作。韩长安副主任介绍了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和内容,介绍了烟台仲裁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仲裁法律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双方就山东自贸区烟台片区搭建仲裁化解商事纠纷平台,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进行了探讨。大家共同认为,烟台自贸区的设立为仲裁法律制度的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舞台。要加大宣传推行力度,深入了解目前园区经济主体的法律需求,使自贸区市场主体能够熟悉仲裁、选择仲裁、信赖仲裁,更好地保护我国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发挥仲裁机构“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的优势,探讨仲裁制度融入自贸区法律服务的机制和具体措施,进而探索构建自贸区内的仲裁化解商事纠纷平台,增强自贸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优化自贸区法律服务环境,提升片区综合竞争力。要借鉴其它自贸区的经验做法,结合烟台本地实际,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自贸区仲裁制度,并不断完善其制度框架,加强同司法的衔接,为打造出公平有序的贸易平台,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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