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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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派驻到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现将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要求

从事仲裁秘书工作人员6名:主要从事仲裁案件立案、受理,仲裁文书送达,参与仲裁庭组庭、开庭、审理,作庭审记录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公益事业,思想要求进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较强的忠诚奉献精神,思维敏捷、富有朝气、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适应本岗位工作。

3. 政治素质高,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 具有全日制法律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执业资格或司法从业经历者优先。

5. 年龄 30周岁以下( 1990 年 5月 30 日后出生):有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视力、听力正常(以查体为准),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7. 普通话标准、流利、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亲和力。

8. 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 office 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

   9.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以下人员不予聘用: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辞退未满 5 年的;③曾被开除公职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具有其他不宜情况。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后派驻到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限:2020年6月8日—2020年6月13日(上午12: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报名地点:烟台市芝罘区迎春里27号2楼205室(毓璜顶宾馆对面)

3.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以及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底色不限,背面书写姓名)。

4. 资格审查时间:6月15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参加面试。)

5. 面试时间:6月19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烟台莱山华安宾馆4楼会议室,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

6. 笔试时间:6月26日(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烟台莱山华安宾馆4楼会议室,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录人员1:3的比例进入笔试。通过面试后需缴纳考务费80元。

2.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技能知识。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岗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到华夏银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烟台市购买服务有关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它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后续面试、笔试通知及成绩我们都会电话通知。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华夏银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26628     高:18506386981

 

 

华夏银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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